一名女童3年前7歲時遭到疏忽照顧,導致嚴重營養不良及腦部永久受損,高等法院日前判女童父母共四項包括忽略兒童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控方早上呈上女童醫療報告,預計女童壽命不會超過20歲,比一般人短很多,而且四肢癱瘓,做不到有意識的動作,要向她提供氧氣,亦依賴管道進食。報告提及女童可能會因為癲癇症而突然死亡,亦都可能會因為感染感冒或其他病毒,而提早死亡。女童母親律師求情時指,女童營養不良並非蓄意導致,可能是由於器官功能受損,主要問題只是被告未有提供醫療協助。法官則指女童當時骨瘦如柴,體重少於15公斤,而被告沒向她提供任何醫療協助,而且不准許她外出,令女童無助,法官說想像不到有更差的情況。
女童父親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無刑事紀錄、已囚一星期,而且容易被妻子控制。被告求情信指自己對事件感到後悔,未有勇氣及智慧即時糾正問題,導致今日的局面,亦希望法官從輕發落,在有生之年可以與85歲的母親團聚,以盡孝道。不過法官反駁,雖然被告表示為事件而傷心,但只是因為証據愈來愈多,而改口說出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