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童三年前7歲時,因為遭到疏忽照顧,導致嚴重營養不良及腦部永久受損,高等法院日前判女童父母,共四項忽略兒童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今日判刑。法官薛偉成判刑時指,今次是同類案件中最嚴重的情況,女童明顯是疏忽照顧或虐待的受害者。

控罪指女被告王榮汶,在2015年故意不向女兒提供足夠食物,她和丈夫凌耀忠又向醫生及社工,提供不實的女兒病歷及健康狀況。被疏忽照顧的女童,在15年7月因昏迷被送院救治,經搶救後證實嚴重營養不良,腦部受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