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孕婦於2015年因發燒及感覺不到胎動,前往瑪嘉烈醫院求診,由於未及早發現穿羊水,胎兒翌日死於腹中,孕婦大腸肝菌入血3日後死亡,死因庭經過多日研訊,正由死因裁判官引導陪審團商議裁決。 裁判官黃偉權指,相信每個人都同意是悲慘事件,但陪審團不應被感情、同情影響,必須根據客觀事實、獨立考慮證據作出裁決。

黃偉權又提醒陪審團,在法律上,如果死者已患有潛在致命病況,即使醫療不正確,都可裁定為死於意外,但證供顯示該名孕婦生前健康,但未有為意求醫時羊水已穿,感染細菌,孕婦是由炎症引發至敗血性休克,情況急轉直下,裁定是死於自然或意外或不幸,要決定當時的炎症是否足以致命,或是醫療有否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