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會要求發展商日後賣樓時,每次推售單位數目,不能少於預售樓花同意書的20%,若最後一批單位少於20%,就要全數出售。措施會由地政總署執行,若發展商違規會作出警告,再犯就不能預售,由於不用修例,措施會即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