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房屋政策六項新措施,包括修訂資助出售房屋的訂價機制,不再以白表家庭入息上限去量度負擔能力,改為以非業主住戶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數計算,經調整後,居屋售價會由市值七折,降至大約五二折;綠置居訂價比上一期居屋的折扣率,再多10個百分點,即是四二折;首置上車盤售價折扣率,較居屋小約一成至兩成,五年內禁上出售及出租;政府又邀請市建局將馬頭圍道項目,改作港人首次置業先導計劃;改撥九幅位於啟德及安達臣道的私營房屋用地,發展公營房屋,提供10600個單位;運房局成立專責小組,協助民間主導及推行過渡性房屋計劃。

另外,政府會徵收「一手樓空置稅」,單位獲發入伙紙後12個月,業主即發展商,每年要申報單位使用情況,若超過6個月未作居住或出租,會被視為空置單位,要繳付額外200%的應課差餉租值;發展商日後賣樓時,每次要推售最少兩成單位。林鄭月娥說,新機制下,居屋訂價同市場脫鈎,市民會更能負擔;又說如果發展商就一手樓空置稅提出司法覆核,特區政府唯有積極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