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法官彭寶琴,由於在涉及旺角騷亂案件作出的裁決,受到人身攻擊。律師會與大律師公會發表聯合聲明,對毫無理據及貶損人格的人身攻擊,予以強烈譴責,說雖然強烈支持公眾有自由和權利對法庭發表的決定和判決作出討論、發表意見,甚或批評,但任何向法官作出侮辱性或人身攻擊的言論,絕不恰當,亦不能容忍,呼籲公眾以理性辯論方式表達意見。

律師會與大律師公會表示,任何對這名法官及家人作出的無理詆毀及侮辱性抨擊,對事情無幫助,只會令理應獲公眾討論的重點,得不到適度的關注,亦會影響及削弱公眾對司法機構、司法程序及司法公正應有的尊重和信心,更可能構成藐視法庭。律政司上月中表示,有關的人身攻擊可能構成藐視法庭言行,會轉介執法部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