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重建局宣布,下周一起接受「樓宇更新大行動2.0」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申請,10月底截止,同時接手房協在「強制驗樓資助計劃」的工作,包括房協原先服務的地區。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高興市建局公布計劃,但認為「樓宇更新大行動2.0」申請期只有3個月未必足夠,部份舊樓要取得全部業主同意參加計劃亦會非常困難,建議市建局可以容許舊樓徵得部分業主同意後,就可入紙申請,獲原則性批准後,可以再讓舊樓籌組法團,申請資助。他又建議當局在一年後評估申請數量,將符合資格舊樓的樓齡條件由50年,降至30年或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