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表示,長者投放在年金計劃的一筆過「投保保費金額」,不會被納入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計算,但年金計劃下發放的年金會被計算為長者生活津貼下的每月入息。無論夫婦二人同時參加年金計劃,抑或只有其中一人參加,都必須申報夫婦二人的入息及資產。當申請人退出年金計劃或部分退保,獲發還的退保金額會被計算為名下資產,申請人必須立即向社署申報,如資產總值超出限額,便不符合資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