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調查顯示劏房住戶普遍遭濫收水電費。關注基層住屋聯盟聯同港大一個研究中心,在去年11月至今年6月,訪問171個劏房住戶,9成受訪住戶向業主繳交的水電費,較正常水平貴。以四人家庭為例,劏房住戶平均水費是水務署收費2.2倍;平均電費則為電力公司1.4倍。另外,近7成住戶組約沒有加蓋印花,逾兩成住戶沒有簽署書面租約,在執行權利或追討濫收費用時,法庭可能難以受理,削弱對住客保障。

有劏房戶表示,水電錶由業主安裝,曾經試過減少煮食和不開空調作測試,但電錶顯示的用量,及業主收取的水電費仍與之前相若,懷疑業主濫收,感到不公和氣憤。團體建議,政府應推廣適用於所有劏房戶的平等標準租約,保障租客,亦應主動跟進濫收水電費問題,並重推租務管制和加大劏房電費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