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近日出台「深港創新圈」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允許資金跨境使用,促進科研資金便利流動,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產學研融合。計劃涵蓋深港聯合資助項目以及深圳單方資助、深港兩地研發項目,深圳市財政最高資助額度為單項300萬元人民幣,可用於儀器設備、專利及審計費用等,但不得用於薪酬和行政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