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原副主席姚剛,涉及受賄及內幕交易,涉款超過7000萬元人民幣,在河北邯鄲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姚剛當庭認罪悔罪,法院休庭,擇日宣判。
控罪指,姚剛在2006至2015年,利用擔任中證監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職務上便利,為相關單位在併購重組、股份轉讓過程中股票停牌復牌、避免被行政處罰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通過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共折合人民幣6961萬元。姚剛在2007年1至4月,獲悉相關公司重組上市內幕信息,使用由他實際控制的他人股票賬戶,在相關股票停牌前買入,復牌後賣出,非法獲利合共21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