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與27間發展商達成共識,訂立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約章,以改善地產代理在一手住宅物業銷售處和示範單位的銷售秩序。根據約章,發展商會為消費者提供理想的銷售環境,不准許地產代理公司的無牌員工到銷售處附近宣傳、推廣或銷售,並會嚴厲譴責不守規矩、沒有禮貌的行為,發展商又會對涉事的地產代理公司及相關員工採取嚴懲措施,例如罰款或暫停進行銷售活動。

27間參與的發展商包括新鴻基地產、恒基地產、會德豐地產、新世界發展、信置、恒隆地產等多家大型地產商,但並不包括長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