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在今個星期五實施附屬法例,擴闊專業投資者的定義,民主黨涂謹申在立法會提出決議案,建議廢除附屬法例,或將生效日期,推遲至2020年1月1日,都被否決。涂謹申指,目前規例訂明法團如果總資產超過4000萬元,就可以成為專業投資者,但一個法團可以只是由兩夫婦組成,在樓價飆升之下,持有物業的公司,或會有資格成為專業投資者,可能會被游說投資複雜的金融產品,令他們處於不符合比例的風險。
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浩濂表示,涂謹申要求廢除附屬法例,或推遲生效日期,對市場並無益處,更可能引起不必要的混淆和憂慮,承諾證監會明年會開始檢討專業投資者的資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