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案,高等法院陪審團早前裁定,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以及同案被告李諾文和林傲軒,涉及在砵蘭街的暴動罪,未能達成有效裁決;律政司早前申請重審,辯方不反對。高等法院早上開庭,處理將案與其他案件合併處理的申請,由法官黃崇厚負責審理,代表律政司一方的是資深大律師郭棟明,而代表梁天琦一方的是資深大律師蔡維邦。

法官頒下命令,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發布有關法律程序今天的聆訊內容,直至法庭另有命令。法官又指,相關報道內容只可提及被告名稱、年齡和職業、雙方大律師代表、若案件押後聆訊進行的日期和地點,以及被告的保釋安排等,否則可能被視為藐視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