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表示,會在今年向立法會提交實施玻璃樽徵費的附屬法例,期望明年年中全面實施計劃,徵費水平有待確定,目前維持每個一公升玻璃樽,收費大約一元的估算,政府將定期檢討徵費,適當的時候向立法會提出調整;登記供應商要每季申報分發和耗用玻璃樽的數量,按季上繳徵費。

當局又建議,設有回收安排的飲料製造商,可以豁免徵費,但每年要呈交周年審計報告,確保回收安排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