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通過公務員加薪建議,低層及中層公務員劃一加薪4.51%,高層公務員則加4.06%,生效日期追溯至4月1日。議員普遍支持調整公務員薪酬,但關注幅度是否足夠,公民黨郭家麒指,部分公務員工會提出要加薪至少5%,加幅未達他們的訴求,或會影響公務員士氣。工聯會何啟明同樣認為加幅未如理想,並指部分職系的薪金水平落後於私人市場,或會令人才流失。
民主黨林卓廷則關注,加幅不夠高,或會影響政府「高薪養廉」的成效,指去年公務員涉貪的個案有上升趨勢。公務員事務局長羅智光指,一直有留意相關情況,從教育、預防和制裁三方面著手,打擊公務員貪污問題。羅智光又指,行政會議決定公務員加薪幅度時,已考慮多個因素,包括薪酬趨勢淨指標、本港經濟、生活費用變動、職方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