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公布兩宗涉及養和醫院的「醫療風險警示事件」。其中一宗涉及一名63歲男病人,在去年10月14日於醫院接受頭頸手術,院方在術後同日發現,在病人體內遺留了一個微血管鉗;衛生署今年5月4日,在醫院例行巡查時,發現事件未被呈報。另一宗事故則涉及一名36歲女病人,她在5月5日於醫院分娩,進行會陰修補手術後,翌日排出一塊遺留在陰道內的紗布;院方在5月8日向衛生署呈報個案。衛生署已就兩宗事故,要求院方在4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
衛生署指,養和醫院未能遵循「醫療風險警示事件」,以及「重要風險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呈報的守則要求,向院方發出勸諭信,並會監察醫院落實風險緩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