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收到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的建議,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眾安全及公眾秩序,要求局長行使《社團條例》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他指這是公眾關注的事,他未有決定,會給予香港民族黨21天作書面申述,之後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