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回歸後首次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建議保安局長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保安局長李家超說,會給予香港民族黨21日作書面申述後作決定。提倡自決的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譴責政府的做法,認為嚴重侵害港人的言論和結社自由,漠視人權,打壓公民社會,將製造寒蟬效應和白色恐怖;他又認為,香港眾志一直是北京的「眼中釘」,相信政府會繼續打壓他們。

社民連梁國雄就質疑,政府想借事件淡化公眾對鐵路工程問題的關注,他批評特區政府將行使公民權利的市民,當成罪犯看待,是完全錯誤,指民族黨只是嘗試參加選舉、舉辦集會和發表言論,不應該被剝奪《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賦予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