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監管局預計明年成立,政府建議在旅遊事務署開設一個編外職位,支援旅監局的初期運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表示,目前本港旅遊業正實施雙軌規管,包括旅遊業議會負責制定作業指引,旅行代理商註冊處負責發牌工作,旅監局成立後將會統一規管,但由於現行制度已經實施超過30年,預計過渡期會有大量工作和行政程序,有必要委聘一個具豐富行政經驗的人士出任支援角色。

旅遊界姚思榮指,相關職位不應只具備行政經驗,亦應該有旅遊界背景。陳百里表示,會盡量爭取一名有相關經驗的行政主任出任,否則至少亦具備發牌管理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