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回歸後首次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基於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等的需要,建議保安局長禁止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保安局長李家超說正在考慮,未作出決定,會給予民族黨21日作辯解。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必須尊重國家利益,如果有人觸碰底線,特區政府便不會容忍。台灣的行政院陸委會密切關注事件,指基本法第27條香港居民是享有言論、結社、集會等自由,如果港府認為香港民族黨有危害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疑慮,應盡快提出明確事證,解除大眾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