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基於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的考慮,根據《社團條例》建議保安局長李家超禁止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在本台節目說,警方牌照課提出的證據,包括多項香港民族黨活動記錄,例如創黨記者招待會、街站、宣布參選立法會、多次到台灣出席活動等,以及香港民族黨的刊物、印刷品記錄等,警方估算民族黨的人數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
陳浩天說,未決定是否在21日申述期內回覆保安局,要諮詢法律意見,批評特區政府以法律包裝政治事件。警方表示,社團事務主任是經考慮有關個案和證據後,才向保安局長作出建議,根據《社團條例》第8條,社團事務主任有責任在有需要時,建議保安局長作出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