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指,小組要求署方在未來一段時間,研究修改房屋條例,令居屋轉售限制更緊,包括將轉售年期增至10年,甚至抽起有關轉售年期的條文,令房委會有更大彈性制定轉售限制。黃遠輝指,小組剛通過,在居屋出售後五年不能透過補價出售單位、頭兩年只能以原價賣給白居二申請者,已經用盡房屋條例容許的轉售限制,委員希望修例可趕及下一期、最快明年年底推出的居屋,實施更嚴格的轉售限制。
黃遠輝指,有個別意見認為居屋應該永久禁止轉售,令居屋和私樓市場完全分割,但大多數意見認為完全分割並不合適。他指,居屋有促進公屋流轉的功能,一旦完全分割兩個市場,居屋可能對綠表申請者失去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