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透過實施的士司機記分制,以及實施兩級制罰則,對違規的司機加強阻嚇力。當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記分制細節,建議將11項罪行納入記分制,濫收車資、拒載、兜路、毁壞計程錶等罪行,要記10分;「釣泥鯭」 、拒發收據、拒絕接載符合法例要求的乘客數目、就收費和路線欺騙乘客、未有迅即開始記錄或按停計程錶,就要記5分;當記分達到一個指定水平時,司機就會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一段時間。至於早前有傳司機如果沒有足夠輔幣找贖,要記5分,就沒有列入今次建議。

有的士司機支持記分制,認為會令同行更守規。不過亦有司機反對,認為兜路等違規行為,存在很大的灰色地帶,記分制或會影響生計。普遍的士乘客就支持制度,認為會令司機更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