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透過實施的士司機記分制,以及實施兩級制罰則,對違規司機加強阻嚇力。將11項罪行納入記分制,其中濫收車資、拒載、兜路及毀壞計程錶等,會記10分;「釣泥鯭」、拒發收據、未有即時開始紀錄或按停咪錶等,就記5分。司機兩年內記滿15分或以上,會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3個月;若再被記滿15分或以上,就取消資格半年。至於嚴重的違規行為,包括濫收車資同拒載,建議初犯者維持最高罰款1萬元、監禁半年,但重犯則提升至最高罰款2.5萬元、監禁一年。

不少乘客支持記分制,認為會令司機更自律。的士業界就意見不一,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分會主任杜燊棠指,拒載方面存在極大爭議,擔心乘客會濫用,濫告司機。有議員建議同時在的士車廂內安裝攝錄機,保障乘客和司機雙方,避免爭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