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聯同多個民間團體、政黨等,發表聯署聲明,譴責警方引用《社團條例》,建議保安局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指是侵害港人的結社及言論自由,加上香港民族黨並非註冊社團,認為警方和保安局是濫用條例打壓政治異見人士。團體認為,這次是基本法23條的「斬件實施」,擔心先例一開,會影響其他政黨、民間組織及駐港機構等。團體指,會留意事態發展,再決定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