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說,警方有足夠理據取締香港民族黨,指不需要等到他們分裂國家後才採取行動。譚惠珠在一個電視節目表示,民族黨的行為不只是言論,而是有言行,為了港獨不單公開呼籲,亦到學校呼籲、組織和派單張等,亦有同境外同類對中國不友善的組織有連繫。她指,無須真正用槍打中國或香港政府,才算是危害國家。

譚惠珠指出,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曾經主張,不惜以武力達至成立「香港國」,警方有合理理由和法理依據,運用《社團條例》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