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鄉議局主席劉業強表示,丁權在基本法生效前已存在,根據基本法,原居民的權益可以在回歸後延續。他認為有人入稟法院挑戰原居民的丁權,不止是挑戰原居民和基本法,更是挑戰中央和人大常委的權威。

劉業強又指,交由法庭釐清丁權是否受基本法第四十條保障是好事,他有信心在挑戰丁權的官司中勝訴,因為父親劉皇發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很員,留下的文件充分支持丁權受基本法保障。被問及若敗訴會否尋求人大釋法,他指會用任何途徑保障原居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