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引用社團條例,建議保安局長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警務處行動處處長鄧炳強說,如發現任何人可能有違法,警方有法定的職責及職能作出跟進,強調警方會按法例、中立處理每一宗案件。
他又說,警方是根據社團條例作出相關建議,由於保安局已向有關人士發信,並給予21日作申訴,現階段不便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