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43歲現代教育英文科導師劉冠華,及一名19歲考評局時任評卷助理,涉嫌貪污及非法取用智能電話,傳送及接收去年文憑試英文科考試的保密資料,同被控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另各被控一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兩人獲准保釋,星期五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考評局表示,閱卷助理只會在評卷當日,才得悉評卷參考,評卷需要在評核中心進行,不可使用電子器材,過程由助理試卷主席監督,完成評卷後,亦不能帶走評卷參考或其他相關資料。考評局又指,發給閱卷助理的聘書內,已註明保密條款;如果申請做閱卷助理的人,牽涉補習社工作、有親屬應考當年文憑試或參與出版教科書等,將不會獲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