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石屎磚壓力測試結果造假案,18名土木工程拓展署外判商實驗室技術員分別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其中,首被告麥培盛及第13被告鄺富賢承認控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兩年八個月和一年十個月。法官李慶年於判刑時表示,今次事件打擊巿民對建築界、公共工程、檢測及認證系統的信心,亦可能會對大橋使用者造成安全威脅,行為或會危害數以百計,甚至以千計的生命,政府事後需多花費約5860萬元補救。
李慶年又指,首被告在駐地盤職員中職位最高,有監督工程的責任,如無監督職級人員合謀,有意犯罪的承建商亦不能得逞。他說,第13被告鄺富賢與首被告的角色不同,指他並非始作俑者,亦非管理層,罪責較首被告低,加上適時認罪,反映鄺富賢有真誠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