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調查訪問了216名低收入家庭的兒童及青少年,年齡介乎6至17歲,結果顯示,近八成的貧窮兒童營養不足,八成二兒童的奶類攝取低於標準,有近二成的兒童要捱餓;超過兩成的家庭住在劏房、天台房等,令這些家庭難於烹煮食物。

民社服務中心項目主任黎妙玲建議,政府參考外國經驗,設立兒童家庭營養援助計劃;為地區提供食物援助服務;檢討兒童綜緩標準金額,及建議衛生署定期舉行兒童健康調查以制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