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涉嫌受賄,由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控罪指,魯煒利用新華社黨組成員、秘書長、副社長、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副市長、國家網信辦主任、中宣部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魯煒今年二月被中紀委以嚴重違紀為由「雙開」,成為十九大後落馬的首隻大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