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入稟追討約275萬元薪津的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表示,會申請法律援助,聘請律師申辯,目前心情平靜,又指今年四月未有接納行管會的歸還款項建議時,已經預想到會出現追討全數薪津的局面。梁國雄重申,取消議員資格的司法覆核案件仍在上訴,行管會應該等及司法程序完結後再追討,強調自己並非貪財之人,如果法庭正式宣布他上訴失敗,會立即向立法會歸還未用完的營運開支。梁國雄批評今次事件屬政治打壓,行管會對待他的方式,與同樣遭取消議員資格的羅冠聰、劉小麗和姚松炎不同,質疑是因為只有他一人提出上訴。

行管會四月曾決定,四名因宣誓無效而被褫奪議員資格的人士只須歸還預支津貼,在有條件下不追討全數薪津,其中梁國雄要在限期前,繳回1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