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塑膠家品貿易公司的董事利用虛假商業發票,向銀行申請共1300萬元出口融資貸款,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4項欺詐罪名成立,判監12個月。裁判官批評,被告動搖融資渠道和架構,對銀行體系不利。
案情指,65歲的被告是時任得寶工業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在2013至2015年間,向渣打銀行提交18項出口發票融資貸款申請,並附上38張商業發票,以支持有關申請,所有申請最終獲批,得寶獲得約1300萬元貸款。廉署調查發現,商業發票上提及的公司並無與得寶達成相關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