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四男生疑因感情問題,用刀襲擊一名男同學,承認企圖謀殺、傷人及非法禁錮,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10年。現年20歲的被告劉浚生,3年前向事主示愛遭拒,其後雙方斷絕聯絡,直至去年三月事發當日,事主返抵粉嶺住所時,遭被告持刀挾持入屋,糾纏期間事主右耳、手指及手臂被刀割傷。被告其後刺傷事主喉嚨再割頸自殘,最終消防員破門將二人送院治療,事主其後出現心理壓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