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因發出97份失實強制驗窗證明書,在東區法院被判罰判7.5萬元。被告2016年獲筲箕灣寶文街一個私人屋苑委托為屋苑驗窗,並在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向屋宇署呈交97份屋苑不同單位的證明書,確認單位完成驗窗。屋宇署其後因應屋苑單位窗戶修葺欠妥的舉報展開調查,揭發被告原來未有按法例規定,親自檢驗窗戶,違反建築物條例。屋宇署亦表示,正考慮紀律處分涉案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