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海防道鐘錶珠寶店劫案,上周由廣東公安移交本港警方的三名疑犯,被控串謀行劫罪,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8日再處理,以便警方再作調查,期間被告需要還柙,不准保釋。控方提出,考慮案情非常嚴重,證據非常強,加上被告經常居住內地,棄保潛逃風險高,而且三人都有與不誠實有關的刑事定罪紀錄,部分盜竊得來的物品仍然未起回,仍有在逃人士,因此反對辯方申請保釋。
控方案情指,內地公安上月中,先後在兩名被告的住所拘捕三人,起回12隻手錶,並檢獲174萬港元。首被告承認是贓物,以及出售贓物的得益;第三被告亦承認,知道首被告在尖沙咀打劫,自己協助將贓物由香港帶去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