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經緯在佔領行動期間,用警棍毆打途人,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高等法院今早審理朱經緯就定罪及判刑提出的上訴。代表朱經緯的辯方律師要求呈交一段從另一角度拍攝的影片作為新證據,指有關片段未經剪接。控方認為,裁定朱經緯罪名成立,並非只基於相關影片。
多個支持及聲討朱經緯的團體分別於開庭前,在法院門外集會示威,高叫口號。案發於2014年11月,時任警司的朱經緯在旺角彌敦道處理佔領行動期間,以警棍襲擊途人背部,去年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判監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