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經緯在佔領行動期間,用警棍毆打途人,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朱經緯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下午繼續聽取控辯雙方陳詞。代表朱經緯的資深大律師郭莎樂質疑,事主鄭仲恆供詞的可信性,認為他並非誠實可信的證人。

郭莎樂質疑,鄭仲恆解釋在旺角出現的原因前後矛盾,指鄭仲恆堅稱他是路過該處,但他的個人社交網站卻顯示出鄭仲恆曾參與佔領行動。案發於2014年11月,時任警司的朱經緯在旺角彌敦道處理佔領行動期間,以警棍襲擊鄭仲恆背部,去年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判監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