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決定,取消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需辦理就業許可的相關規定。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說,今後台灣居民來大陸工作,不再需要辦理專門的《台港澳人員就業證》。失業後可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未來人社部將按照國務院要求,盡快出台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的配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