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連續多日在社交網站,評論香港外國記者會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演講,指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國民和居民要承擔某些責任,包括某些自由受到約束,在西方國家也是極其普遍的現象,在香港的外國記者會和陳浩天並不例外,又指基本法23條的規定雖然未在香港作本地立法,但23條的規定絕不含糊,而且有必要。
梁振英列出基本法27條,指香港居民有言論自由,但基本法23條亦要求香港負責任,禁止某些行為和活動,指香港人沒有「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自由,也沒有容許「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活動」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