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經緯在佔領行動期間,用警棍毆打途人被判監3個月的定罪及刑期上訴,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至下月14日裁決,朱經緯獲准繼續保釋。代表朱經緯的資深大律師郭莎樂指,事主鄭仲恆當日在旺角上海商業銀行外的態度及身體語言均帶有挑釁性,又指他的證供並不可信。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麥禮士指,上訴一方並無客觀的證據證明鄭仲恆當晩的行為具有敵意,又指上訴一方不斷指鄭仲恆是示威者之一,但沒有有力證據證明。

案發於2014年11月,時任警司的朱經緯在旺角彌敦道處理佔領行動期間,在上海商業銀行外以警棍襲擊事主鄭仲恆背部,去年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判監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