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寧安市委原副書記陳春生,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及公職。牡丹江市紀委監委查明,陳春生轉移隱匿證據,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違規收受禮金禮品,用公款支付個人費用,用虛假工程套取現金私設小金庫,將工程發包給親屬及特定關係人,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工作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國家財產重大損失,決定收繳陳春生違紀所得,並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提出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