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前就一宗小學教師洩露試題案,提出應將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範圍收窄,律政司表示,昨日已將動議通知書送交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存檔,以求證明有關案件的決定,是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的法律論點。由於相關司法程序仍在進行,律政司表示不適宜作出評論。 據了解,律政司已暫緩以「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作檢控,至於已被控以有關罪名的案件,將會押後至有待律政司決定會否就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其中今日一宗在西九龍法院審理,涉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的手提電話偷拍案件,控方主動提出須研究高院判詞,申請將案件押後4個月再處理。

高等法院上周五就協和小學3名教師及另一名女教師洩露試題案,駁回律政司上訴時表示,不誠實取用電腦應該是,被告在未經許可下使用他人的電腦進行不誠實的行為,但案中各人使用自己的手機及電腦進行涉案行為,並不構成控罪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