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2014年6月審議發展新界東北撥款期間,大批示威者闖入立法會抗議,其中5人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罪成,被判罰款至入獄3星期不等。高等法院早上審理各人就定罪和刑期的上訴。由於其中一名被告張漢賢因心臟不適正在台灣留院,法官將他的上訴審訊押後至9月7日。

提出上訴的葉寶琳、張漢賢及黃根源,在2015年8月分別被判入獄1至3星期;張貴財及周諾恒就各被判罰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