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印度、巴基斯坦及越南籍的非法勞工,分別於上星期五及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十五個月。入境處聯同警方在六月中至八月底打擊非法勞工,在深水埗一間回收店、旺角一座裝修中的住宅大廈及上水一個運動場拘捕三人,他們全部手持行街紙,被捕時都正在工作,調查後發現他們都是免遣返聲請人士。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年及罰款三十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