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在外國記者會演講,表示對警方建議將民族黨定性為非法組織感到「榮幸」,但他批評警方提出的大量所謂理據,都只是他在社交網站和電台節目發表的言論,他難以想像政府的精英會認為這些言論威脅到國家安全。他又表示,民族黨從無鼓吹暴力,也不支持暴力,如果未來民族黨被禁止運作,他相信即使上訴也沒有用,又指自己只是香港民族主義的一部份。陳浩天表示,近日有相信是報章記者的人滋擾他和家人,按他住所的門鐘,有組織地跟蹤他,但他沒有報警,因為覺得沒有用。被問到估計自己會入獄多久,陳浩天指希望3個月可以完成服刑。
被問到如何改變基本法第1條,即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陳浩天指基本法並不是由香港人草擬,又指基本法不是聖經,可以廢除,另立一套,因此他並不在乎基本法內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