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常委會議決定,按照國務院調查組就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的調查結果,對履行監管職責不力、管理職責不力、負有直接責任及領導責任的相關人士處分,包括免去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及局長郭洪志、省工信廳黨組書記及廳長白緒貴、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及副局長曾向東、閆海江的職務,並責令長春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呂鋒向吉林省委、省政府,以及長春市委和市政府深刻檢查。

另外,長春市委常委會議決定,免去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及局長唐若迪、黨組成員及副局長張文革等4人職務,並責令長春高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趙旭,以及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楊文俊等人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