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政府要動用《收回土地條例》,將土地收回來再出售,是十分困難,指過去亦有案例,法庭會質疑有關做法是否合理。林鄭月娥在社交網站專頁進行直播,收集市民對施政報告的意見,她回應網民提出有關收地的問題,指社會有誤會認為政府不願用《收回土地條例》這把尚方寶劍,但實際上政府每天都動用《收回土地條例》,只要土地用作公眾用途,有足夠理據,例如擴闊路面、建公營房屋,或作新發展區發展等,都要大量收地。但她指,收回發展商的土地需要有一個規劃,不能看中某一塊土地就收回,馬上用作建屋,這樣做將不能通過司法覆核中,合理性一關。